采购交期延误处理办法
第1条 目的
为妥善处理供应商交期延误的行为,降低公司损失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2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采购交期延误的原因分析、拟定及实施处理方案、提出供应商交期延误预防及改善措施等工作。
第3条 职责划分
采购部负责与质量部、生产部、物资请购部门及供应商沟通,统筹管理采购交期延误事宜。
第4条 术语解释
供应商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,即可归属为采购交期延误。
1.供应商未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准时交货。
2.供应商在交货期限满后,经采购部催促仍未交货的。
3.供应商在交货期满后,经采购部催促虽然交货,但采购物资不符合采购合同的规定
4.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交货的。
第5条 分析交期延误原因
采购部发现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时,应立即与供应商沟通,分析交期延误的原因,明确交期延误责任主体。
(1)如造成交期延误的原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,供应商承担交期延误的主要责任。
生产状况方面
▲ 产能无法满足采购订单需求
▲ 生产技术水平落后,无法满足本公司要求
▲ 生产过程的重工率和不良率较高
▲ 生产计划安排欠妥
▲ 生产设备数量不足或设备过于陈旧
▲ 供应商内部出货检验不合格
生产管理方面
▲ 供应商无法掌握生产原材料数量及质量
▲ 生产进度管理不善
▲ 交期时间估计错误
▲ 出货文件错误
▲ 报价错误
▲ 供应商缺乏质量意识、责任意识
供应商承担交期延误责任
(2)如造成交期延误的原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,公司承担交期延误的主要责任。
采购流程方面
▲ 订单寄发失误
▲ 采购货款支付失误
▲ 对供应商的技术和产能调查不足
▲ 对品质要求不明确
▲ 未及时跟进供应商生产进度
▲ 频繁更换供应商
沟通协调方面
▲ 临时紧急订货,订单前置时间不足
▲ 临时更改产品设计、新材料规格
▲ 品质要求未能详细说明
▲ 生产计划变更未及时通知供应商
▲ 采购双方没有审核进度
▲ 未对供应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
第6条 拟定、实施交期延误处理方案
1.采购部经过与供应商、质量部、技术部、请购部门协商后,拟定切实可行的“交期延误处理方案”,上交采购经理审核后,尽快与供应商达成共识,以便实施交期延误处理方案。
2.因本公司原因导致的交期延误,采购部应协同技术部立即联系供应商,协助供应商解决问题。
3.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交期延误,采购部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。
(1)采购部应供应商管理人员沟通,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交期延误问题。
(2)采购部要求供应商继续履行采购合同,确定确切的交货期限。
(3)采购部通知供应商解除采购合同,要求供应商履行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,同时寻找可替代物资。
(4)采购部采取减少付款、更换等补救措施。
(5)如需诉诸法律,采购部应搜集相关资料,咨询公司法律部或有专业律师诉讼解决。
第7条 供应商交期延误预防及改善
1.采购部统计经常发生交期延迟的供应商,减少与该供应商的合作次数,如需与之合作,应对其进行重点监控。
2.采购部在发出订单后,应定期询问供应商进度,及时发现供应商在采购物资生产方面的问题。
3.采购部与供应商沟通过程中,如发现供应商出现诚信问题,应及时上报采购经理。
第8条 本制度由采购部制定,修改权、解释权归采购部所有。